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社保信息系统停机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浙江省将于2022年4月18日12时起暂停办理各类社保业务,5月13日起逐步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停机期间,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线下渠道,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继续提供参保证明打印、社保查询服务。
停机期间,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正常受理业务申报材料,对因系统停机期间造成暂停办理的社保业务,待系统恢复开放后再按规定办理,不影响参保人权益。
2022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将提前至4月底前发放。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在6月8日发放。2022年5月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6月失业保险待遇恢复原发放时间。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提醒,本次停机切换时间较长,建议需要办理社保业务的人员妥善安排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业务,尽量避免受到停机影响。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避免出现拥堵。停机期间业务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12345(12333)咨询。
通讯员 钱颖 新民晚报记者 吕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