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据“滨海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6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恢复我市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鉴于目前天津市已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自2022年2月17日起,恢复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组团旅游业务,恢复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通知》指出,一要督促旅行社严格遵守《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各项规定。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旅行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主动提示游客在出团前,须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行社要加强行前排查,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和核酸检测证明登记工作,并留档备查。二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和上传电子合同。三要督促旅行社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工作。坚决执行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天津市文旅局方面还表示,此次通知之后,天津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将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熔断机制,即天津市防疫升级,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时,自动停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组团旅游业务,自动停止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本市无中高风险地区则自动恢复上述业务,不再另行通知。(记者 关子辰 吴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