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资料图】
12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多条房地产方面的措施。
文件提出,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阶段性调整兰州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4.3%下调至4.0%。取消现行限售政策,个人购买的住房,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已按原有限售规定在《不动产权证》上注记限售的按现行规定执行,上市交易不受影响。个人住房贷款不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推行“拿地即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其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优化土地用途等事项变更补缴出让金手续。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协调金融机构为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适当提高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和奖励幅度。积极探索推行“房票”制度,鼓励实行异地安置。
同时,兰州市还提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国企和民营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行动,依法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转移和奖励、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推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基金,为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做好充足保障。综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项目融资需求。持续加大与中铁、中建、中交等大型央企的对接洽谈力度,加快推进雁滩片区、中山路片区、南河新村片区及五星坪华林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试点。
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
相关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11月兰州新建商品住宅售价降势趋缓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胡旺弟)1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11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显示:11月兰州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依然呈现下降之势,但降势进一步趋缓。
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51个,比上月减少7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城市有62个,个数与上月相同。兰州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分别呈现小幅下降和持平态势。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5%,降幅较上月相比收窄0.3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持平态势。
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城市分别有51个和64个,个数均与上月相同。兰州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均处于下降之列。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下降5.5%,降幅较上月相比收窄0.3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下降4.9%,降幅较上月相比收窄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