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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巩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实施的工作成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2022年12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文明办联合会签《关于引入涉危险驾驶被不起诉人员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危驾者化身志愿者、违法者成为普法者,通过教育感化被不起诉人更好地遵法守法护法,以自身的志愿服务行为影响更广泛的社会群体。
据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青浦区院受理的道交类案件587件,较同期增长显著。其中有部分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均为情节轻微的不起诉案件。检察机关不断探索采用轻案快办、分类处理等方式,确保办案程序合规合法,办案效率稳步提升。
对于不起诉案件,青浦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开展集中公开听证,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同时经研讨,检察机关发现造成危驾案件的最主要原因是违法者的法治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检察机关遂探索创新手段,对其中涉案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改变过去“一放了之”的做法,借助社会力量延伸办案触角,会同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联动防治。
《意见》中规定:选定从2020年1月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人员,年龄不高于50岁,现住或暂住上海市青浦区,无身体残疾或严重疾病的,将此类人员吸收入交通志愿人员库。在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后分派至各路口进行志愿服务,主要包括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非机动车、行人遵守交通规则,配合交警、辅警制止乱穿马路、闯红灯、未佩戴头盔,车辆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车辆、逆行等行为。
“判处拘役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让这些不起诉人吸取教训,不重犯。”青浦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道路交通犯罪检察官办组组长、检察官陆丽磊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协同各相关单位对危险案件不起诉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在以上人员自愿的前提下提高其法治意识及上岗服务能力,敦促其用自身经历劝诫群众遵纪守法,珍爱生命。
通讯员 王擅文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