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上海公安持续加大对疫情期间伪造买卖涉疫通行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自3月1日起,共破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使用伪造的证件案件16起,抓获涉案人员34人,收缴销毁伪造的《上海市防疫保障(生活物资)临时通行证》50余张、伪造的核酸证明2张、复工证明1张。
4月19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金山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宇(男,31岁)利用图片处理软件修改伪造电子版假通行证,以单价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在某电商平台进行售卖。犯罪嫌疑人冯某(男,33岁)等人购买伪造通行证后,再加价贩卖给他人。违法嫌疑人邓某康(男,32岁)等人明知通行证系伪造,仍购买并使用。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宇、冯某等人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邓某康等人均被处行政处罚。
4月23日,松江公安分局根据线索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犯罪嫌疑人蒋某东(男,51岁)为运输非保供货物,指使犯罪嫌疑人胡某峰(男,42岁)利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了数张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除自己使用外,蒋某东将伪造的通行证“赠送”其朋友姚某(男,32岁),姚某明知通行证系伪造仍进行使用。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东、胡某峰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姚某被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件由相关部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用途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发放。任何单位、个人伪造、买卖和私自挪用防疫通行证件的行为均涉嫌违法。上海警方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此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秩序。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