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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 《通知》提出了3个主要目标: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 为何管理部门选择在公共领域车辆开展全面电动化试点?原因显而易见,一方面,公共领域车辆使用频率高,燃油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占比大,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推动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和创新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另一方面,公共领域车辆接触的人群更多,在这一领域开展全面电动化探索,能够起到更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而营造出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尽管我国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在一些技术领域甚至走在了世界前列,但新能源汽车产业要想高质量发展,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例如产品线有待进一步丰富、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补能体系尚不完善等。此次试点工作有望在补足这些短板方面开展探索和实践,从而真正为新能源汽车的全面市场化拓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首先,公共领域车辆多为商用车,全面电动化试点工作的开展,恰好为国内商用车企业在产品开发、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增强安全性和耐用性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发挥渠道、市场和政府沟通方面的优势,在试点过程中对产品设计、企业战略进行适时调整。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新能源商用车整体渗透率不足9%,其中新能源货车仅为7%左右。试点工作的铺开,将有效提升我国新能源商用车的渗透率,加快商用车行业电动化转型,促进行业整体的节能减排。 其次,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补能体系发展迅速,但面向商用车的基础设施建设却仍存在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以及体验不佳等问题。充换电运营商应当借此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邮政快递等新能源车辆补能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还可以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起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为新能源公共车辆的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应用和推广的地区仍比较集中,主要是在大中城市和非北方地区,此次试点工作有望为新能源汽车普及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积累先行先试的经验。一方面,在一些中小城市,应积极探索如何通过公共领域的试点来促进私人消费需求的释放,例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消费理念等;另一方面,应注重推动技术创新,加快研发适合低温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助力新能源汽车拥有更加广阔的使用空间。当然,各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开展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多元化场景应用,并探索商业模式的创新。 最后,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在补贴政策退出的当下,如何在政策上更好地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下一步发展、建立更适合新时期产业发展的管理体系成为难题。基于此,通过此次试点工作,中央和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大力探索如何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以达到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