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若户籍所在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原则,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金,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还需注意的是,若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们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