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对促进消费恢复、帮助企业纾困、保主体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6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的《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中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测监管,全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福建省、广东省等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福建厦门聚焦投诉热点开展行政指导
近期,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要求,持续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针对莲前片区商业楼宇众多、大型电商企业云集的特点,近日,在莲前市场监管所召开了“6·18”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11家辖区内重点电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有关辖区内电商企业的投诉举报、信访舆情等情况,对产品展示与实物不符、推销以次充好的商品、虚假折扣、售后服务难保障等网购投诉热点进行分析。会上,莲前市场监管所针对电商企业“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向参会企业提出严格规范促销和广告发布行为,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等要求,鼓励电商企业自觉强化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6·18”网络促销活动期间公平、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电商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围绕如何诚信经营进行了交流,3家企业代表在会上承诺依法经营,带头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与会企业均表示,将加强对“6·18”期间促销活动的合规性管理,建立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处理消费纠纷,避免出现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电商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法严厉整治违法行为,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电商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广州约谈13家企业 强化网络监测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体约谈辖区13家投诉较多的电商企业,就依法规范经营、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加强“6·18”促销期间网络专项监测。
在“6·18”电商促销活动开展之初,该局提早谋划,全面加强促销活动期间网络市场监测监管,依法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广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2个半月时间开展了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强化“诉转案”,严厉查处各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及时依法查处网络集中促销期反映较为突出的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误导性虚假评价营销、虚假价格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以及经营资质异常等违法行为。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引导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亮证”“亮照”“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同时指导电商平台加强自我合规建设。督促电商平台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商品和服务审核、食品和质量安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促进公平竞争等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
在规范网络经营者集中促销行为方面,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及时发现并遏制入网经营者违规行为。一方面,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近期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专门集体约谈辖区13家投诉较多的电商企业,就依法规范经营、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6·18”促销期间网络专项监测,重点监测食品(含保健品)、化妆品、鞋服、电器等热点及重点行业商品,以及利用疫情防控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及时跟进违法线索。加强对网络经营活动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