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信证券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股权交易中心”)34.55%股权的议案。
中信证券表示,董事会同意以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新疆股权交易中心34.55%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疆股权交易中心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价格不低于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人民币3995.14万元,以有权部门同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转让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以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规则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此外,中信证券还提到,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相关事宜;如相关监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该等规定和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另外,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