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期限是多久?
两年,参保职工应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两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结算,具体申领时间限制以参保地为准,逾期未结算的原则上基金不再予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比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30×128=21760(元)。
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需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单位公章。生育津贴转账账号填写单位对公账号;
【3】医疗费发票原件,需盖有医院有效公章;
【4】医药费用清单原件,需盖有医院有效公章;
【5】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需盖有医院有效公章;
【6】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