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门:【财联社时评】公告不是公司高管传声筒,华微电子的教训当吸取
财联社| 2022-09-26 08:40:2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明知监管要求仍违规进行信息披露,近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微电子)以及时任董监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成为市场罕见案例。上交所指出,华微电子通过法披渠道,发布不属于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且相关表述措辞激烈。除此之外,华微电子还存在回复公告严重不及时、澄清公告严重滞后等一系列问题。

有关责任人在责任认定过程中一度还试图申辩。但笔者认为,公司此次被罚并不冤枉,因为公告是投资者获取投资决策信息的信息披露法定渠道,具备法定性、严肃性、公开性,其内容对股价波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信披的范围、格式、时效性要求,绝不能等闲视之。但遗憾的是在此次事件中,华微电子在这些方面都没有做到位。

首先,华微电子发布的澄清公告用词激烈、攻击性强、情绪化严重,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公司高管集体攻讦原高管的传声筒、扬声器,这无疑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信披的严肃性,社会影响甚坏。

依据公开信息,华微电子发布的公告涉及华微电子原副董事长王宇峰和公司实控人曾涛等的股权转让纠纷。抛开纠纷的是非不论,华微电子在公告称王宇峰“企图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逃避刑事责任”、“意图干扰、对抗公安机关正常刑事侦查”、“恶意迷惑投资者、媒体和监管机构”、“意图蒙蔽监管机构”等,公司“绝不向这类不法之徒低头,绝不能让上市公司受损”。这种“大字报”式的言论颇有当街对骂之嫌,能否发布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尚有争议,又岂能出现在正式公告中?如果都把个人恩怨上升到发公司公告的地步,那么资本市场和菜市场何异?

其次,从具体的公告内容来看,除了形式上明显不合规定外,其中还有涉嫌误导投资者。比如华微电子称王宇峰“转嫁、栽赃给上市公司,并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断向监管机构诬告、抹黑上市公司”。但依据公开信息和交易所事后取证,目前王宇峰和曾涛、夏增文等人的诉讼旷日持久,目前尚未盖棺定论,这也意味着,王宇峰指责上市公司造假的行为是否为捏造,以及其向监管机构的举报是否为诬告,在华微电子刊发此份前并无定论。因此这种做法损害了信披的真实性原则,当视作是在误导投资者,且因其公器私用情节更显恶劣。

另外,本次事件中也出现了罕见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一锅端”被罚情形。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于胜东,时任董事姜永恒、赵东军,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铖,时任独立董事沈波、佟成生、李大沛,时任监事林海、禹彤、欧小霞予等均被上交所认定对信披违规存在责任,均予以通报批评。

笔者认为,这说明华微电子的内部治理存在严重问题,“一言堂”问题突出。一份问题如此明显、表达如此失控的公告,独董、监事等居然全票通过,这是难逃未勤勉尽责之嫌的。这样的董监高也很难称得上合格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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