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银行内部员工因骗取客户资金被罚。1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家国有大行支行、农商行内部员工因骗取客户贷款资金,被禁止从业、罚款甚至受到刑事处罚。在分析人士看来,银行内部员工骗取客户资金的案件频发反映出内控合规的执行层面依然存在漏洞,银行一方面要加强员工轮岗制的执行和随机检查力度,另一方面要增强科技可控手段,引入AI智能监督等机制。
银行屡现员工骗取客户资金被罚
存贷款业务作为立业的基础,银行通常会设立严密的内控机制进行管理,以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不过,近期,仍有不少银行员工因骗取客户资金被处罚。
1月12日,吉林银保监局披露罚单显示,某国有大行长春九台支行冷福光、王文会因任职期间进行诈骗,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而该行行长也因对本机构员工管理不到位负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除终身禁业外,北京商报记者1月13日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冷福光、王文会一审判决已分别被处以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冷福光在2017年11月-2018年10月担任某国有大行长春九台支行沐石河分理处主任期间,先后以“给贷款升级”“帮助农民还贷款需要资金周转”“单位用钱需要帮忙周转”等虚假理由,共骗取客户贷款共计564.9万元。而王文会在担任上述国有大行长春九台支行放牛沟分理处客户经理期间,于2015-2018年,在银行未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为贷款人代收、代还贷款的事实,隐瞒将钱款私自使用的真相,多次从贷款人手中骗取用于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合计约367.69万元,导致贷款无法追回,贷款人因未按期偿还贷款被银行列入征信黑名单。
在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看来,银行员工骗取客户资金近年来频频发生,主要还是由于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传统防范方式针对性不强,而且由于客户方面也存在各种疏忽,所以过去司法上主要是对违法员工进行刑事判决,而对银行的民事诉讼往往成功率不高。但是近年来司法审判趋势有一定的变化,更倾向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如果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力导致有员工违法违规使用公章、办公场所非法开展业务进而给客户造成一定的损失,司法上支持金融消费者向商业银行追索,银行方甚至面临100%赔付的可能。
加强员工轮岗制和随机检查力度
近年来,银行内部员工骗取客户资金的案例屡见不鲜,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开年伊始,就有多张相关罚单披露。1月7日,另一国有大行抚松支行员工孙迪在任职该行柜员期间,伪造大额存单,骗取客户资金,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1年。
除员工受罚外,银行层面也有被罚案例。根据曲靖监管分局1月4日披露罚单,云南会泽农商行因存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贷款资金、客户贷款资金被员工借用等违法违规案由,该行被罚款120万元。
谈及银行员工骗取客户贷款资金案件频发的原因,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认为,当下银行数量众多,管理参差不齐,在科技手段尚未全面覆盖各银行全流程的情况下,这类案件难免发生,不过占比非常小。银行内部员工骗取客户资金的案件频发反映出内控合规的执行层面依然存在漏洞,或者说就是相关银行内部管理松散,内控制度并未按规章执行,长此以往,就给予内部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作为‘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银行有着相比其他行业来说更严密的内控制度,集中了高素质人才队伍,辅以金融科技手段,足以应对客户资金安全保障问题。”廖鹤凯认为,此类案件问题主要还是出在执行上,执行、监管流于形式,内控岗位职能缺失,就会造成个别银行操作上的问题。
而员工骗取客户贷款确实与银行内部内控管理执行不严有着密切联系。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云南会泽农商行的罚单中,就提到了正是由于该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岗位未分离以及贷款三查流于形式,才导致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贷款资金或客户贷款资金被员工借用的案件发生。
银行该如何加强管理,补齐内控“短板”?廖鹤凯建议,在内控管理方面,银行应抓住执行制度不放松,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惩处力度,提升随机检查效能。此外,要增强科技可控手段,可以引入AI智能监督机制,大银行优先执行,然后由行业协会推广到全行业执行,最大限度的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周毅钦则表示,银行一方面要加强员工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轮岗制的执行,在一个岗位上三年五年不变动更容易掩盖不法行为。此外,要鼓励行内举报,这类不法行为很少是单人行为,和商业银行前中后台的岗位设置有关,各岗位员工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不寻常之处要坚决向行内内控条线汇报。而在消费者防范方面,周毅钦建议,储户或贷款人尽量在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在线下办理完相关业务时,也尽可能在手机银行App上进行核实。(记者宋亦桐李海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