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会在每月14日自动批量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2、根据《关于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月底前如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系统在每月1日自动生成并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供企业下载或到前台索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纳税申报。
3、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如在每月1日前未能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可在每月14日前,由纳税人根据稽核情况和自身需要,自行决定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资料图】
4、如纳税人在每月14日未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的,系统将在每月14日自动批量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5、但由于系统的问题,网上办税系统暂不能进行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操作。
6、因此,若企业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月底前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且稽核结果通知书已由系统自动确认的,企业可在网上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7、若稽核结果通知书状态为“未确认”的,企业急于申报纳税的,需在14日之前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须填报《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确认下载申请书》到征收前台进行确认下载操作。
8、不然,系统将在每月14日自动批量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9、扩展资料根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附表一),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10、在2月份申报时纳税人只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在2月份申报期内未能报送《清单》的,可在当月申报期后补报),从3月份申报开始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11、未单独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2、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3、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
14、各级国税局和纳税人2月25日以后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相关信息采集软件。
15、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愈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必须在2004年5月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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