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每日膳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市消协日前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植物油要仔细看商品标签。
“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的资料,食用植物油是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常见的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其中,食用植物调和油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油品经过科学配方调制而成。”消协人士介绍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如产品执行标准中明确质量等级的,还应标示质量等级。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应在外包装上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上还要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