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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校附近的盲道恢复了正常使用,孩子们上下学出行更安全了,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近日,上海市盲童学校周边的一条“历险路”又重回“放心路”,该校的一名老师代表全校师生由衷感谢长宁区检察院对残障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时间倒回2022年11月,长宁区检察院在“宁萌护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小程序收到举报称,上海市盲童学校虹桥路出口周边盲道设计、建设不规范,影响盲童学校学生通行安全。该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前往上址进行调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走访核实,开展全过程监督。
经调查发现,上海市盲童学校虹桥路出口周边的盲道无障碍设施存在被上水阀门箱占用、铺设不连续等安全隐患,影响盲童学校盲童及其他视觉障碍人士通行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助力盲道畅通无“碍”,该院依法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召开诉前程序听证会,全面听取听证员、行政机关等相关各方意见,并主动联系盲童学校师生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11月22日,该院向相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盲童学校虹桥路出口周边盲道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恢复盲道正常使用;并对学校周边及辖区内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保障视觉障碍人士安全通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养护单位前往盲童学校虹桥路出口踏勘,并就相关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对盲童学校周边及本区范围内盲道开展全面排查,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的检察机关,长宁区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近距离、深层次、全过程参与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不仅对盲道提出整改意见,还针对学校附近公交站台应为视弱未成年人设置盲文提示牌、到站语音提示等方面提出监督建议。有了外脑智慧的支撑,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该院还借力全国人大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点,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实践,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出3条立法建议,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积极发声。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通过常态化监督促进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管理,保障残障人士“脚底下的安全”。
特约通讯员 钱宇文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