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王晓丹记者江跃中)一男子罗某为还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从商场内窃取共计两箱贵州茅台酒进行转卖。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准备偷酒转卖
(相关资料图)
2019年,罗某在网络上接触了非法借贷平台,本职工作干得三心二意,非法借贷却做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可“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赚得少欠得多,债台高筑的他,只好只身前往上海寻求工作机会。
来到上海的罗某由于技能不佳,始终找不到工作,终日游手好闲。2022年初,他得知买卖回收烟酒回报可观,于是,罗某心生歹念,准备偷酒转卖!说干就干,平日好吃懒做的罗某在“偷酒”这件事上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他先是加入众多二手烟酒微信群,详细了解价格行情,做足功课后,他便开始到处踩点,寻觅偷盗地点,最终锁定普陀区某大型商场。
跨出围栏逃离
6月15日,罗某乘坐地铁抵达商场后,便开始缜密的“侦查”工作。2个小时的时间,他审慎观察着商场内部环境,仔细丈量着每一寸通道距离,心中盘算着如何偷酒运酒。
时机成熟后,他找了一辆购物车,拿了一个大的编织袋,趁酒区无人之际,扛起一箱茅台酒放进推车里,用蓝色编织袋包住后,将购物车迅速推离。离开酒区后,他拆掉茅台酒的纸箱,将一部分茅台放进自己的双肩包中,另一部分装进蓝色购物袋中并将其放在围栏外的离开通道,随后,罗某看似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闲逛,实则是向着逃离路线步步逼近,最终,他趁周围无人,一个箭步跨出围栏,拿起之前放在那里的茅台酒,最终逃离商场。
用于挥霍还债
盗窃成功后的罗某一刻也不敢耽搁,迅速在网络上联系了一家烟酒售卖店,向店主谎称这些酒是自己从贵州买来的,以48000元的价格出售。尝到“甜头”的他,仿佛发现了致富之路,5天后,罗某故技重施,再次在商场内采取同样手法盗窃1箱茅台酒,出售后获取5万余元。赃款均被罗某用于个人挥霍及还债。
6月21日,商场工作人员在清点货品时发现,两箱茅台酒不翼而飞。商场监控显示,6月15日及6月20日下午,一名身着黑色衣服的陌生男子在茅台专区实施偷盗行为,工作人员遂报警。6月22日,民警将罗某抓获。
到案后,罗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