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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今天发布《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梳理,遴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通知明确,未来将设立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鼓励聘请传承人作为专职或兼职讲解员,为游客演示、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与相关传承人开展合作,培育一批满足游客需求、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线路。
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结合,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鼓励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相关元素融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主题公园、旅游饭店,融入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将旅游民宿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效对接,推出一批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民宿。鼓励旅游演艺创作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灵感和素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运用丰富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制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导游词、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支持围绕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活动,围绕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线路。(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杜雨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