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4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2亿元)!一件刚刚发起的诉讼,令三家行业巨头之争成为今年以来跨汽车行业纠纷的一大看点。
10月14日,全球钢铁行业排名第五的日本制铁公司宣布,已在东京地方法院对丰田汽车,以及全球钢铁行业排名第二、中国最大钢铁企业宝武钢铁集团的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要求被告两家公司各自赔偿2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亿元)。
“对于日本制铁单方面主张,宝钢股份不予认同。针对其所提出的技术专利诉讼,宝钢股份将积极应诉,坚决捍卫公司权益。”10月16日,宝钢股份作出正式回应。与此同时,丰田汽车也同样作出回应。
为何起诉丰田与宝钢?
突然发生的这起跨行业侵权纠纷,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针对相关的电磁钢板,在订货交易前,是向生产商确认并未侵犯其他企业的专利权之后才签约的。”10月14日,丰田汽车执行董事长田准回应称,“我们认为此次起诉应是原材料厂商之间协商的事项,本公司遭到起诉,令人非常遗憾。”
“令人遗憾”的此次诉讼中,日本制铁认为,日本制铁拥有的可以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原材料“无取向性电磁钢板”专利被侵权。其称,宝钢股份制造了涉嫌侵犯日本制铁专利权的电磁钢板,并向丰田汽车供应;而丰田汽车把使用这种钢板的驱动电机用于自身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上。日本制铁除了向法院要求两家企业分别给予费用赔偿外,还向法院提出了针对丰田汽车的临时禁令,希望法院禁止丰田汽车使用了涉案相关专利的材料及驱动电机的整车产品在日本制造和销售,但并未公开具体是丰田汽车的哪些车型。日本制铁称,“无取向性电磁钢板”可以影响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旋转效率,价格高于其他钢板,利润率高,是日本制铁的盈利来源。
目前,汽车用钢材需求约占日本国内钢材总需求的三成,丰田汽车仍是日本制铁第一大客户。据称,日本制铁在起诉之前曾希望将这种电磁钢板涨价,并与丰田汽车进行多次交涉,希望丰田汽车不再采购其他企业的这类产品,但未获得满意的回应。从2020年7月开始,丰田汽车从宝钢股份采购部分高等级电磁钢板,对此丰田汽车方面表示,“质量不比日本生产的差,在新能源汽车有望普及的背景下,将推进供应商企业的多样化”。此前,只有日本制铁等日本国内大型钢铁企业,才有能力向丰田汽车供应这种高等级电磁钢板。
据悉,“无取向性电磁钢板”是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无可替代的核心材料。2020年12月,宝钢股份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建的相关专业生产线开工。项目投产后,宝钢股份的电磁钢板产品年产量将达到400万吨,其中高牌号无取向性电磁钢板年产能将达到100万吨,产量位居世界第一。
宝钢股份在回应中称,宝钢股份主张,面对分歧开展积极的交流和求证,是对彼此负责的行为,也将对钢铁行业类似问题的妥善处理和未来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作出积极表率。在此次争议事件发生后,出于严谨负责的考虑,宝钢股份多次向日本制铁提议开展进一步交流和求证,但对方一再拒绝,对此公司表示遗憾。
记者了解到,“无取向性电磁钢板”目前中国国内具备生产及供应能力的企业并不多,目前完成车规级认证的企业有宝钢和首钢。海外也只有韩国浦项钢铁、日本制铁、日本JFE钢铁等少数钢企具备这类产品的供给能力。
零部件诉讼进入高发期?
其实,近年来在汽车零部件相关的专利侵权诉讼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2020年8月,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戴姆勒侵犯了诺基亚的车联网移动技术专利。诺基亚认为,应从每辆汽车上收取专利使用费。虽然欧洲有些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认为这样收费的价格偏高,但诺基亚的做法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随后,2020年9月,在夏普起诉戴姆勒车联网LTE通信专利侵权的诉讼中,德国慕尼黑法院裁定夏普胜诉,并判决戴姆勒应向夏普支付损害赔偿并提交侵权产品销售资料。
而近年来关于动力电池的专利侵权诉讼案更多。2019年,韩国的LG化学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专利侵权行政诉讼,指责同属韩国的SKI的锂离子电池侵权,随后又指责SKI窃取LG化学的商业秘密。今年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了有利于LG化学的裁决,对SKI的锂离子电池实施为期10年的进口禁令。
在国内,2020年3月,宁德时代起诉同行塔菲尔的锂电池专利侵权,并索赔1.2亿元。今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宁德时代一审胜诉,塔菲尔方面赔偿经济损失总计约2330万元。
今年7月,宁德时代以锂电池专利侵权为由对同行中航锂电发起诉讼。但是,中航锂电随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宁德时代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9月中旬,中航锂电董事长刘静瑜在2021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的演讲中表示,充分尊重同行,期待并愿意与同行一起优势互补,共同合作,一起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做贡献。此次表态,被外界认为是意有所指。
10月9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容百科技发布公告称,在尤米科尔于2020年9月发起的认为容百科技锂电池专利侵权诉讼并索赔6200万元的诉讼案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容百科技未侵权。
“在全球范围内,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专利侵权案件正在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这固然与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有关,另一方面也表明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有上升的趋势。
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
从日本制铁起诉丰田与宝钢股份,到近年来汽车零部件企业中出现的诸多专利侵权诉讼,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尚传智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从技术角度看,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演进,新技术、新材料、新架构层出不穷,而这些都是专利保护的对象。而汽车零部件企业涉及的相关主要情况有三种,一是技术上虽然是各自研发,但很容易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相似、相近甚至相同的技术成果;二是由于信息不畅,有可能是企业已经采用了其他企业的技术但并不知悉是否侵权;三是有的企业实际上并不侵权,而对方企业故意以法律诉讼来发难,阻挠对方的市场拓展。其次,专利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专利越来越多地成为市场竞争的工具和打压竞争对手的“武器”。数年之前,很多中国出口企业因为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出口产品遭遇专利诉讼而不知如何应对,结果只能败诉,产品从此被国外拒之门外,企业从此倒闭消失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至于如何应对专利侵权诉讼,很多企业也以实际行动作出了回答。“这方面也是要在熟谙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游刃有余。”江苏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江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在企业掌握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或有高水平专业法律事务人员的情况下,首先,遭遇这类诉讼要调查清楚,了解事实真相,以法理和证据来应对,像中航锂电作为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在遭遇诉讼时并没有像塔菲尔那样被动,而是主动提起对方的专利无效请求。一方面,如果对方专利被认定无效,诉讼自然就没有了;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一般会耗费一两年的时间,即使对方专利没有被认定无效,中航锂电很可能继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的是使对方的涉案专利无效,这一过程一般也要两三年的时间。如果这一诉讼还能继续进行下去,一审判决一般要两三年时间,继续上诉的二审判决一般也要两三年时间。这么多年过去,专利保护期限也就快到了,诉讼便没有实际意义了。“但是,这是出于真正拥有知识产权实力、并十分有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企业才能做到。”吴江说。
“这类法律纠纷的结果,也有可能是多样的。”吴江表示,一是零部件企业或原材料等相关被告企业其实并不存在侵权问题,只是原告企业的一种阻挠、放缓对方市场拓展进程的手段;二是也有可能原告、被告双方企业达成和解或由此相互成为合作伙伴,这种情况下关键是协商达成都能接受的利益分享的方法;三是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其实这样对双方都不会有利。
“汽车零部件企业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越来越多,也反映了行业发展的现实。”中南大学交通运输研究中心研究员时蔚然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新技术的快速进化、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的利益纠葛等因素,都是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如想要破解这一问题,零部件等相关企业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唯一‘秘诀’就是坚持自主创新。”时蔚然认为。(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