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部门联合发文: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
四川省教育厅| 2022-11-18 09:59:58


【资料图】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县域高中方案》),将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健全教师补充培训机制,改善薄弱县中办学条件,着力提升县中教育质量。

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县域高中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培训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深化,县中省级示范校占比明显增加,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为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将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域高中方案》明确,全面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今后,各市(州)将全面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所有学生必须通过平台录取。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严格落实和规范学籍管理要求,加大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批量转学等治理力度。

《县域高中方案》要求,健全县中教师补充稳定机制,各县中在2023年前,全面达到师生比1∶12.5的国家规定标准,全面解决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各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规范县中教师流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实施“县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硕士研究生占比。同时,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完善国、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县中教师教育素养。

实施县中托管帮扶等工程 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

工作有抓手,项目来带动。《县域高中方案》提出,我省将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县中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组织有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和经济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重点组织托管帮扶100所薄弱高中。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5人(不含)以上大班额,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扎实推进县中智慧校园和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县中互联网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

此外,《县域高中方案》对提高县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县中经费投入水平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深化县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完善开齐开足课程、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等制度,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加强课程实施监管。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并开展常态化监测,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各市(州)要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成本分担机制。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已经达到的地方,不得降低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市级要加大对欠发达县(市)特别是未达到标准地区的经费投入,确保县中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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