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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生态产业开发。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提出,全省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集中连片实施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对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生态产业开发。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度采伐限额管理。对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地块,按程序审批后纳入公益林管护范围,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将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草)员职责范围,并与绩效挂钩。
同时,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展造林绿化,企业可申报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