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根据司法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定于2021年9月11日、12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推迟至2021年第四季度;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相应推迟,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司法部提醒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