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4、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要件: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可在我中心网站 “表格下载” 页面下载)及代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