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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S*ST佳通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号)。至此,S*ST佳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内容显示,经查明,S*ST佳通在2020年、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S*ST佳通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至少签订人民币关联交易合同18.11亿元,外币关联交易合同2.08亿美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71亿元。2021年,S*ST佳通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至少签订人民币关联交易合同23.86亿元,外币关联交易合同1.33亿美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15亿元。
随着S*ST佳通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对S*ST佳通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怀靖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方成、钱倍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邬晓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文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S*ST佳通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生产销售各类汽车轮胎。对于S*ST佳通拟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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