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她主动提出做志愿者……
新民晚报| 2023-04-01 10:51:0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司法救助金我已经收到了,感谢检察官为我做了这么多,我真的无以为报。检察院需要志愿者吗?我也想做点什么回报一下你们。”近日,在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当事人回访时,有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道“护身符”的王某某一改往日愁容满面的样子,主动向检察官询问能否担任志愿者。

王某某的案件是全市首例检察机关为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件。王某某和张某是夫妻,两人有一个孩子。可是他们的生活并不幸福,张、王二人时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张某甚至会殴打王某某。2022年6月,双方又一次爆发争执,不堪忍受的王某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从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取案件线索后,立即联系上王某某。经了解,王某某一家是低保户,她从外地来沪,本身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目前与两岁儿子、张某居住在出租屋里。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王某某所在地居委、丈夫张某沟通联系,了解她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取证,核实王某某报警记录、验伤情况。仔细对案件梳理后,检察官确认张某的行为已经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当务之急应是解决王某某被家暴的问题。

在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努力下,属地派出所积极配合,对张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在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律师的耐心说明下,王某某决定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经审查,王某某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遂决定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支持起诉书。

法院受理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公开送达至张某及属地居委、派出所,协同各方力量保护王某某人身安全,避免再次遭受家庭暴力。

鉴于王某某家庭收入微薄,经济拮据,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闵行区检察院还依法依规对她进行司法救助,及时给付司法救助金,解决王某某燃眉之急。

闵行区检察院相关部门介绍,闵行区司法局接到求助申请后派出法律援助律师;公安机关对被告张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检察机关随即提交《支持起诉书》,支持王某某申请人身权保护令;法院最终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张某对申请人王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短时间内,公检法司四部门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破解被家暴妇女保护难点。

通讯员 杨莹莹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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