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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7月21日讯(编辑 佚名)一直深陷争议之中的信评行业再现一张罚单,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管罚(2022)25号】,对联合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价”)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为:联合评价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规定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能力测试等,被警告并罚款40.6万元。
联合评价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同属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据了解,信评行业的身影近年来频频出现在交易商协会或证监会处罚公示中。今年3月31日,证监会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由于出具的评级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关评级报告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处以责令改正,并没收业务收入、处以罚款。
除此之外,一季度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信用评级公司还有: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北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据中国人大网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何金碧曾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表示,多头监管、多头认证极易导致信用评级机构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极易引起无序恶性竞争,影响信用评级行业的公信力。专门针对信用评级机构及其评级行为进行约束管理的法规文件较少,且标准不统一、层次比较低,规范和要求粗疏,整体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国家层面发布评级标准。
随后,2019年四部委(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单列了独立性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二章,强化了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以信息披露监管和防止利益冲突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策略。
目前,我国尚在实行该办法,但评级机构独立性仍不时被裹挟,这一点也能从罚单中窥见一二。
据悉,2022年8月6日起将正式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了鼓励引入投资人付费评级,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双评级、多评级或能为评级机构独立性带来更多可能,但具体如何仍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