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飞乐音响公告称,公司此前增发的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93,167,701股,将于2022年3月28日起上市流通。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2,507,028,015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2%。
相关公告显示,飞乐音响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仪电集团、临港科投及上海华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向仪电集团定向增发155,279,50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向临港科投定向增发62,111,8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向上海华谊定向增发31,055,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总共增发248,447,20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3.22元/股,总共募得配套资金人民币799,999,996.88元。
其他消息面上,除了约9316万股限售股即将解禁外,部分投资者关注的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持续迎来进展。2月9日,飞乐音响发布《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称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公司向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625.26万元,判决公司向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908.58万元。截至2月9日公告日,飞乐音响新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6,533.84万元。
历史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飞乐音响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此前已有判决先例。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飞乐音响支付赔偿款及受理费合计12,583.37万元。2021年5月25日,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上诉。2021年9月2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飞乐音响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信息显示,飞乐音响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飞乐音响被众多投资者集体维权事件的后续发展仍值得关注。对于飞乐音响的后续动态,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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