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走俏 “罚单”及整改情况高频提及
北京商报| 2021-06-18 14:05:10

银行发行可转债“补血”的热情高涨,而监管部门对申请文件给出的反馈意见频频吸引市场目光。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已有包括民生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上海银行、紫金银行、青农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对证监会对于可转债申请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而罚单及整改情况、不良贷款等则是高频追问的“必答题”。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部门对部分银行的再融资申请进行问询均属于正常操作,主要是为督促部分银行加快完善内部治理、加快行政处罚整改等,确保再融资所获得的资金最大效率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可转债发行走俏

今年以来,银行迎来发行可转债热潮,日前,南京银行200亿元可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出炉”。该行公告显示,此次南银转债网上和网下有效申购总额达22.0964万亿元,为两年上市城商行可转债发行网上、网下申购规模最大,认购倍数最高,中签率最低。除了南京银行之外,还有多家银行可转债蓄势待发,成都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均在今年发行了可转债预案,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80亿元、500亿元、130亿元,银行转债规模将持续扩充。

据了解,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一只银行可转债的期限通常为六年,根据监管规定,银行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投资人可选择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而银行发行可转债的最终目的就在于转股,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从可转债上市情况来看,目前市场上存续的银行可转债共有13只,其中苏州银行、杭州银行和上海银行的可转债为今年新上市,发行总额分别为5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合计发行额达400亿元,去年同期银行可转债发行冷淡,未见一只上市。若再算上南京银行万行完毕的200亿元可转债,那么今年可转债发行规模已达600亿元。

为何银行发行的热情仍持续高涨?“各种资本工具各具优劣势,对不同银行来说没有最优的只有最合适的。”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一般而言,银行可转债转股后能够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补充资本效率,较二级资本、优先股强。同时,可转债发行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债券利率,而规定转换价格则高于正股价格,从而可以降低部分银行融资成本。

不过,周茂华还提到,可转债补充资本受“转股率”影响,如果转债的正股低迷,投资者选择放弃转股,不仅降低部分银行补充资本效率,也可能增加部分银行财务负担。

“罚单”及整改情况高频提及

在银行热情高涨之下,监管对于可转债发行审核也未见放松。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由于涉及转股事宜,因此在推进过程中监管部门通常会对可转债发行银行提出反馈意见并要求银行补充回复。在此之前,民生银行、苏州银行、上海银行、紫金银行、青农商行、南京银行等均被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

那么,监管追问重点聚焦在哪些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整理发现,罚单及整改情况已成为发行可转债银行的“必答题”。上述受到“追问”的银行无一例外都被问到了罚单及整改情况。

例如,在可转债二次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民生银行对1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披露。而在可转债第一次意见反馈中,证监会就曾要求民生银行对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此外,南京银行、紫金银行、青农商行也被要求补充说明报告期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苏州银行、上海银行则被问及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在回复中,各家银行也对遭受处罚情况及整改进展“揭老底”,例如,青农商行在2020年2月出具的反馈意见回复中透露,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该行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因违反相关监管规定而被银监局/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处以共计17笔行政处罚;紫金银行则表示,报告期内,该行及分支机构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等作出的行政处罚合计3笔。

不良贷款询问“命中率”高

除了行政处罚相关问题“必答”外,不良贷款在可转债质询中“命中率”也较高。上述6家被监管追问的银行中,除上海银行外,其余银行均被问及不良贷款相关问题。

例如,南京银行、苏州银行被要求补充说明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紫金银行证监会则要求其披露公司三年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各类贷款划分的依据及具体比例;青农商行则被问及不良贷款率呈下降的原因及合理等。

此外,资金来源、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理财业务风险、同业业务相关风险、表外业务相关风险等也多次在证监会可转债反馈意见中被提及。

监管部门为何频频给出上市银行可转债反馈意见?周茂华表示,监管部门对部分银行的可转债申请进行问询并给出一些反馈意见,以及要求补齐相关申请材料等均属于正常操作。部分银行感受可能是监管要求明显趋严,但从监管角度看,主要是为督促部分银行加快完善内部治理,加快行政处罚整改,处置化解关联交易、同业、理财及表外业务等相关风险,确保这部分银行再融资所获得的资金最大效率用于支持实体经济,以及避免部分银行通过再融资“拆东补西”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周茂华建议,虽然监管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提升银行抗风险能力、夯实发展基础,但各家银行选择何种资本工具进行融资,还是要寻找适合自身条件情况的,并把握好市场时机。从长远发展来看,部分银行需要加快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经营水和自我造血能力。

(记者孟凡霞实记者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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