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上午表决通过:多渠道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
新民晚报| 2023-02-25 10:54:42

新民晚报讯(记者 姚丽萍)就业,民生之本。本市深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5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公平的就业机会,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这些都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条例第31条特别明确了“信息查询限制”——

◆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用人员或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时,不得查询劳动者的诊疗记录、医学检测报告、违法犯罪记录等信息,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

◆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和市大数据中心应当依法严格控制前款规定信息的查询、开放范围。

优化灵活就业环境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都属于灵活就业。

条例第66条明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灵活就业方式的支持力度,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灵活就业环境,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此外,条例第70条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完善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服务和保障。

在本市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

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

本市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科学合理设定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条例第71条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用工,根据具体用工情形, 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或者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引导、督促为其提供相关用工服务的企业保障新就 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行业协会与工会、劳动者代表等可以就业务定额、 计件单价、职业安全健康等开展协商,合理确定定员定额、 休息办法、计件单价、抽成比例、考核奖惩等标准。

此外,本市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鼓励发展与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相衔接的互助保障和商业保 险,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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