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 甘肃电投(000791.SZ)昨日晚间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昨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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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电投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玉门市麻黄滩第一风电场C区200兆瓦项目、瓜州干河口200MW光伏项目、永昌河清滩300MW光伏发电项目、高台县盐池滩100MW风电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甘肃电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公告,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甘肃电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且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59,576,680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7,873,004股(含本数)。
截至预案公告日,甘肃电投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披露。
甘肃电投控股股东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其直接持有甘肃电投850,331,7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4%。电投集团股权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有,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由甘肃省国资委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假定按每股净资产4.97元/股(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减去拟实施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数据)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41,448,69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359,576,680股增加到1,601,025,372股。假设电投集团6亿元可交债1全部交换为上市公司股票,按5.88元/股价格作为换股价格计算,换股数量为102,040,816股,换股之后电投集团持股数量为748,290,911股,持股比例为46.74%,不会导致甘肃电投控制权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甘肃电投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旨在扩大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充分发挥甘肃省风能、光能资源优势,助力甘肃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董灯喜、柳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