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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9月,全省14个市(州)平均优良天气比例为90.2%。
1-9月,全省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2%,PM2.5平均浓度为23.9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8小时臭氧平均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1-9月,14个市(州)空气质量排名前三的是甘南州、陇南市和张掖市,改善幅度排名前三的是陇南市、兰州市和白银市;86个县(市、区)及嘉峪关城区、兰州新区空气质量排名前十的是宕昌县、迭部县、肃南县、舟曲县、玛曲县、康县、华池县、肃北县、阿克塞县、成县,改善幅度排名前十的是皋兰县、通渭县、临夏县、七里河区、礼县、临洮县、安宁区、合水县、会宁县、永登县(西和县并列)。
(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