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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与市发改委、财政局等近日印发《温州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导则》,这是浙江第一个市域性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导则,普通教室的使用面积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普通教室是师生使用频率最高的育人场所,根据《导则》,小学普通教室的使用面积扩大为85平方米/间,初中和高中均为90平方米/间,幼儿园班级活动用房165平方米/间,各学段单间教室均增加20平方米以上。中小学校优先提高普通教室建设标准,设计应结合教学理念与办学特色,义务教育学校每 4-6 个普通教室附近设辅导室,高中教室结合选课走班模式,设大、中、小普通教室。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结合办学特色与教改方向,按每 6班设1个90-100㎡的校本特色教室。
《导则》还创新性引入艺术小剧场、开放艺廊、非正式学习空间、项目化学习教室、年级级部基地等新型学习空间,专业教室、图书馆、体育运动空间、寝室、食堂等的建设标准也有提高。对校园车位,按不宜低于教职工编制人数的80%规划,合理布局车库出入口;在地面合理位置设大巴停车位,1000人师生以下的学校至少设2个大客车位,1000人师生以上的至少设3个。新建学校宜通过增加地下室空间解决学生接送需求,用地紧张地区特别是城区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学校周边交通紧张地区宜考虑通过地下室空间解决家长接送问题,接送空间大小宜按每生不小于0.3㎡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