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濮阳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日常作息时间
濮阳日报| 2022-02-14 09:49:36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月12日,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实际, 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日常作息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作息时间,创造更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实行两个作息时间表,分别为夏秋季作息时间表(5月1日—9月30日)和冬春季作息时间表(10月1日—次年的4月30日),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

非寄宿制学校:小学早上开校门时间不早于7:30,到校时间不早于7:40;初中开校门时间不早于7:10,到校时间不早于7:2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每节课不超过40分钟;初中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小学、初中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将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午休时间纳入课程表。各地各学校要科学安排下午上课时间,原则上夏秋季小学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5:00,初中不早于14:50;冬春季小学、初中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30。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5+2”规定,每天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当地下班时间相衔接。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要保证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寄宿制学校:小学、初中早晨起床时间不早于7:00,可根据学生年龄段具体情况适当安排早操晨练。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不早于8:00。小学每节课不超过40分钟,初中不超过45分钟。小学、初中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和午休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小时,并将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午休时间纳入课程表。夏秋季小学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5:00,初中不早于14:50;冬春季小学、初中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30。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安排晚自,小学三至六年级晚自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初中晚自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应预留出学生晚自后不少于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小学生熄灯就寝时间不晚于21:00,初中不晚于21:30。经当地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可根据当地季节变化对寄宿制学校熄灯就寝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含午休)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占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开展文化课教学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通知》从科学修订学校日常作息时间、积极开展“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持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活动和时间等方面,对加强睡眠作息和校内活动管理提出了要求。(记者 李娇 通讯员 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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