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持续治理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偷逃缴纳税款、带货营销不规范等问题。3月30日,国家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主播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2020年8月,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曾表示将“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引导用户理性打赏,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一年半过去了,网络直播平台分级分类管理如何分、怎么管,截至目前平台暂未透露,但业内人士认为,用分类分级的方式管理主播,根据不同级别的账号提供相应的功能,将有助于平台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治理,随着日益清晰的监管要求落地,直播平台将结束野蛮生长,迈向健康发展阶段。
平台每半年报送主播信息
近年来,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7.03亿,较2020年12月增长8652万,占网民整体的68.2%。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4.64亿,较2020年12月增长7579万,占网民整体的 44.9%,是各直播类型中用户规模最大的一种直播业态。
但是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也存在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偷逃缴纳税款等问题。2022年央视“3·15”就曝光了男运营冒充女主播诱导粉丝打赏、主播与货主上演“双簧”杀价、直播间售假等猫腻。头部主播薇娅、雪梨偷税漏税的新闻也暴露出行业畸形发展等乱象。
3月30日,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属于首次对网络直播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专门规定,当然具体征收的税种等还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来确定”,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
在规范税收管理方面,《意见》提出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更好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具体包括: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加强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配合开展执法活动。
在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方面,根据《意见》,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网络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的认证登记,开展动态巡查核验,确保认证信息真实可信。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
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进行时
除了向相关部门报送主播等信息,《意见》还再次强调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其实,早在2020年8月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通报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展时就提出,国家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明确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将内容供给导向、打赏金额标准、主播带货资格与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紧密关联,建构激励高质量信息内容供给的直播账号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各家直播平台有不同的账号分类办法,有的分为个人认证、企业与机构认证,有的显示的是主播等级。不过,各平台相关人士并未向北京商报记者确认这是否即所谓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互联网平台对用户账号分级分类,是常规做法,这样有助于平台更有针对性的运营,针对不同的账号有不同的管理方法,提供不同的功能,让运营更有效率,这样监管也可以更有的放矢。”比达咨询分析师李锦清表示。
继续打击直播带货乱象
针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网络直播账号,《意见》对直播平台也提出了要求:依法依规采取警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使用、永久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
根据淘宝直播发布的《淘宝直播管理规则》,针对主播不同的违规行为,淘宝直播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处理措施,管理措施包括:公示警告、取消单场直播浮现权、拉停直播、删除违规信息,处理措施包括:缴存/扣除风险保证金、限制参加直播营销活动、限制主播权限、清退主播身份。
基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意见》提出积极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包括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的性能、功能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上述行为。主播、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平台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等。
赵占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之前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分别或联合出台过专门针对网络直播的具体规定。比如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等”。从千播大战到野蛮生长,再到合规合法,网络直播在争议和机遇中逐步走向成熟。(记者 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