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评|稳定物价,严惩变相哄抬
新民晚报| 2022-03-31 13:29:19

配送费大涨,最贵一单竟高达500元,这种变相哄抬价格的行为近日受到查处。

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民们非常关心生活物资、防疫用品的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密切关注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并曝光了一批违法经营者。比如高岛屋百货内,有人把普通蔬菜包装成“精品高端蔬菜”,抬高“身价”,高岛屋百货也没有负起审核责任,两者都被处以顶格罚款。

这次,世纪华联多家门店被查出收取高额配送费。有的门店把原本15元左右的配送费大幅调至88元到188元,只有一小部分支付给骑手,大部分进了自己的口袋。看起来商品价格没涨,却在配送费上“暗藏玄机”——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没有侥幸逃脱监管,除了在调查处理前就主动退款的门店外,都被认定构成哄抬价格、处以顶格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所有价格上涨都构成哄抬价格。本市近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情形,以及涨幅认定标准。比如,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进销差价率超过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最高进销差价率的,属于哄抬价格。如果有此类违法行为,不仅要负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价格波动,可能是受到进货成本、供求关系等影响。近来有市民投诉,小区附近商场擅自提价,而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提价的主要原因是进价上涨,所以不构成哄抬物价。不过,经营者还是再次调整价格,减小了提价幅度,利润比平时更少了:“都是老主顾,这个时候少赚点,却收获了更多真情!”

不能要求所有经营者都发扬风格,让利于消费者,但至少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而不是在非常时期趁机哄抬价格,企图浑水摸鱼,牟取不正当利益。否则不仅于法不合,道义上也应当受到谴责。这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不光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可能增添焦虑甚至恐慌情绪,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惩,非常有必要。

郁晶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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