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嘉宝除牌接受条件未达成 要约人决定将该等要约延后至7月16日
北京商报| 2021-07-05 10:01:24

7月2日,碧桂园服务与蓝光嘉宝服务发布联合公告。公告披露,于经延后截止日期(即2021年7月2日),除牌决议获批准,但除牌接受条件未达成 。因此,要约人已决定将该等要约延后至2021年7月16日。待达成除牌接受条件后,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2条申请将蓝光嘉宝从联交所退市。

公告显示,延后截止日期(即2021年7月2日),已就约4546.26万股H股(分别约占于本公告日期蓝光H股独立股东所持H股、已发行H股及已发行股份的89.19%、25.69% 及25.53%)接获H股要约的有效接纳。于本公告日期,411,023股H股(约占蓝光H股独立股东所持的H股0.81%)仍须待相关蓝光H股独立股东接纳后方可作实,以满足除牌接受条件。

于经延后截止日期(即2021年7月2日),并无就内资股接获内资股要约的有效接纳。

要约期间开始之前,要约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均不拥有、控制或主导于蓝光嘉宝股份、期权、衍生工具、认股权证、其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或其他有关证券的任何权益 。

于经延后截止日期并考虑H股要约的有效接纳,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拥有约17147万股H股权益,约占蓝光嘉宝全部股权的96.28%。(记者 卢扬 王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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