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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该《条例》共分十章六十九条,从总则、规划与建设、设立与管理、保育与教育、从业人员、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支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是国内首部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合并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近日,上海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3.8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近几年,上海积极开展优质园创建工作,全市公办幼儿园中优质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7%,但是离全市整体提升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文件提出,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向纵深发展。明确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目前,上海市共提供托额5.3万个,千人托位数2.12个,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97%。近期,上海市教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计划,明年要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并开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托班,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5个。
此外,文件明确要做实做强科学育儿指导,加强对家庭照护的支持与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进一步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点)的布局,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建设和指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技术赋能,优化“育之有道”APP的功能和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育儿指导方式。另外,今年上海市教委还将把科学育儿纳入一网通办“出生一件事”中,让所有的家庭在迎接新生命的同时即可享有公益、便捷、贴心的服务。
针对从业人员,条例规定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规划,通过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以及引进人才等方式,加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社区托育点聘任(用)从业人员前,应当进行背景调查和健康检查,如有犯罪记录的;因实施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暴力伤害等行为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处分的;有吸毒、酗酒、赌博等违法或者不良行为的;患有不适合从事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工作的慢性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的,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不得聘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