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动各地健全科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指南》强调,评估要重点关注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教育部指出,各地需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改进评估方式,突出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非科学倾向,推动以评促建。
《指南》提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评估要通过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了解教师与幼儿互动情况,准确判断教师对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所做的努力与支持。外部评估的班级观察要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覆盖面不少于各年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
据悉,《指南》共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要求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