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二、 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情形。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发钦、吴向阳、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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