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骑电动车、电动自行车 这些交通安全细节要注意
今晚报| 2022-08-18 10:32:08

立秋过后,气温有所下降,骑车出行的人也多了起来,但人们在骑行途中很容易忽视一些交通安全细节。公安交管部门提示,人们在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特别是在暑假中刚学会骑车不久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交通安全。

不闯红灯 切勿抢行

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个别骑行者较为心急,在红灯时段倒计时未结束时,就想冲过停止线,提前驶入路口中央区域。特别是个别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为了赶时间,可能会有逆行、抢行的情况。此时,相交路口被绿灯放行的车流尚未完全驶离路口,“抢跑”的非机动车容易与相交方向通过路口的车流汇集,形成交通事故隐患。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在通过路口时,非机动车驾驶人保护自身的首要原则就是避免与机动车相冲突,这就需要依法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控制、切勿抢行,一定要等到行进方向的信号灯绿灯亮起时再通过停止线。

四个步骤 戴好头盔

交警在日常执勤中发现,一些人在骑车通过路段时并未佩戴安全头盔,行至临有交警执勤的路口时,才会匆匆停下车,从车筐中拿出头盔戴在头上。此外,还有个别自己戴了安全头盔的家长,并未给车后载乘的孩子佩戴安全头盔。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自身安全,不能“分时段”“分地点”佩戴头盔。家长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载12周岁以下的孩子外出时,两人都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正确佩戴的方法分为以下四个步骤:一、打开束带;二、将头盔水于头上,缓慢收紧束带直到感觉舒适;三、调整束带置于耳朵下方;四、束带调整好之后,拉束带紧贴下巴。

“禁骑”规定 年龄分段

暑假期间,不少学生都在学骑自行车,特别是初中学生,并计划在秋季开学后骑车上下学。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若干规定》中均明确,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且叉车、电动滑板车、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外,根据国家标准,为4至8周岁儿童设计生产的儿童自行车,不能用于公共道路骑行。家长切勿放任未满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路,或冒险使用非道路车辆、滑行工具驶入公共道路。

按道行驶 注意车站

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非机动车道和公交站台都相对拥挤,骑车人临公交站点时不减速,容易与上下车的乘客发生碰撞。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根据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应当注意避让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逆行。在骑行临公交站点的路段时,非机动车驾驶人需注意提前减速,当发现有乘客上下公交车时需及时停车等待,特别是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下车时,骑行者更要遵守文明安全的交通原则,避免因抢行、逆行等违法行为引发事故。为保障安全畅通,还需尽量避免两辆以上的非机动车并排骑行。在路口等待红灯时,直行、左转的骑行者最好根据行车方向,分别选择位于停止线前非机动车道的中间位置和靠左位置停车,为右转的非机动车腾出空间,保障路口行车畅通。

精力集中 不要超速

骑车时需专心致志,不玩手机,保持注意力集中。骑车时接到电话或微信,必须回复时,应将车辆临时停放至路边安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操作。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都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在没有划分出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严禁逆行。

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骑行时车速不应大于25公里/小时。骑车临路口停止线及转弯前都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记者 王赫岩 通讯员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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