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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腔之前,过一过脑子;做事之前,三思而行。
我向来鄙夷赖账不还的人,多年前,因急难事,也曾向亲友借过三四回钞票,几千到几万不等。事情办好,总觉得心下坠着一桩沉甸甸的事情,省吃俭用,一心存钱。一俟攒够,立马归还。数额大的,还要加上利息。自认为一向有借有还,却破天荒地当了一回“老赖”。
二十多年前,报名读了一个硕士同等学力班,科目中有英语。为了捡起遗忘多年的英语,郑重其事地买了整套高中课本。一次,与一位温良谦恭让的女邻居闲聊,说起重拾英语的艰难,恰好她先生是高中英语教师,有配套的课外辅导教材,遂求借,说好用后归还。借来后,因工作忙家务忙学习忙,竟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几年后,她先生供职的学校清查教师手里的辅导教材,那位涵养好到过分的好好先生不好意思向我索要,自掏腰包赔偿了事。事后,这位女邻居打电话过来,语重心长地说:“借了人家的东西要还……”我惊诧了半天,道,我是有一套高中英语教材,我自己买的,没借过呀。纠缠了半日,才明白是课外教材。心下还是疑疑惑惑的。后来翻箱倒柜,找出英语教材和教辅书,顿时头皮发麻,一身冷汗。守誉重诺的美誉,毁于一旦。
急忙去电道歉,表达十二万分的歉意,总算在电话里得到了原谅。只是,人家是否会相信我的解释?会不会觉得,我就是存心不还?
现在想来,之所以忘记借教辅书一事,可能是因为当时太忙,患了记忆缺失症。后来,也有一段时日,也是陷于鸡零狗碎的琐事,忙得四脚朝天。在精神负担和工作强度的双重压力下,记忆力急剧衰退。同一件事,我会当作新鲜事,向同一个人讲述三遍……好在此君是诤友,听至第三遍,直言相告。这才恍然,哑然。
还有一次被误会,是更年轻的时候。一个初秋的夜晚,我独自逛街,匆匆忙忙买了一件浅米色的风衣。买的时候,不曾细看风衣的里里外外。回家后再试,觉得不合身,拿到店里去退。营业员指着衣襟处一小摊口红印,说,你穿过了。可怜那时,我从来不用口红,那红印子定是上一个顾客蹭上去的。如今算在我的头上,错不在人家。虽然风衣最终退掉了,但人家在背后骂我“覅面孔”,我也无话可说。
戏剧的要素之一,是冲突;冲突的条件之一,是误会。写戏的制造误会,演戏的演绎误会,误会越多越激烈,越能吸引上帝视角的观众。生活中,误会当然是越少越好。奈何人与人之间,因着三观的差异、经历的不同、教养的优劣、脾气的好坏,或多或少,总有些误会。
有了误会怎么办?影视剧里,几乎所有的误会都能澄清。现实生活中,很多误会是解释不清的。只能寄望于“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再想开一点,之所以发生误会,多半是自己说话做事欠妥,不够稳当也不够周详,怨不得他人。历史上,很多名人都被误会过,有的怨天尤人一蹶不振,有的逆水行舟拨云见日。借用一句知名度很高的网络用语——多从自身找原因。澄不澄清不是最重要的,要紧的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开腔之前,过一过脑子;做事之前,三思而行。覆水已然难收,覆辙或可勿蹈。(孔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