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介绍,从6月22日起,组织开展本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人民安心用气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有关事项详见:
一、统一思想,以安全受控为本次排查工作根本落脚点
各单位必须要清醒认识当前燃气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消除松懈麻痹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安全责任,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制定落实有效管理举措,全力抓安全、保安全,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一日一巡、一日一报”制度,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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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快速反应,集中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加排查,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在生产储存环节,要重点排查液化天然气储存设施、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各类燃气加气站、气化站等燃气场站及其所属附件设施。
在生产输送环节,要重点排查天然气门站、首站,加大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域及周边站点、管道、设施的检查,确保处于安全状态;加快推进地下隐患管网及地上老旧立管改造工作。要加快巩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行为,确保运输和配送以及安检等信息全过程追溯。
在用户端使用环节,要加大对餐饮(特别是烧烤店、火锅店)、商业等使用液化气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用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和督促整改力度,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调压器、燃气连接管”“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同一场所使用两种或以上燃料”等严重隐患,要责令当场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停止供气。要加强对居民用户的入户安检,并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本次隐患排查应与燃气行业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衔接,确保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
三、防微杜渐,强化值守备勤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及值班备勤工作;要保持安全敏感性,持续做好突发事件及风险预警的信息报送,按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燃气经营企业自查值班人员、应急抢险队伍和装备物资,确保应急响应全天候待命、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每天形成排查整改统计报告,并于当天15时前报送区燃气管理部门。
各区燃气管理部门要每天形成检查汇总统计报告,并于当天16时前报送市燃气管理部门。
四、强化监管,开展执法检查不走过场
各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燃气经营各环节开展全覆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自查走过场的情况、是否存在自查盲区和死角、自查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健全。
五、广泛宣传,全面提升各类用户安全意识
各区燃气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使用常识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将燃气安全常识宣传到每家每户,特别是人员聚集的餐饮场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定期上门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燃气使用人员的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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