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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的杨女士花6.98万元与一家婚介公司签订为期15个月的婚介服务合同,三位红娘先后帮她安排约见了至少14位男士。在与其中一位刘先生交往了3个多月后,杨女士不仅没有找到如意郎君,反倒被对方以各种理由“借走”40余万元。近日,杨女士诉婚介公司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婚介公司因在履约过程中未就推荐人选的信息审核尽到忠实、尽力义务,被判退还杨女士婚介服务费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