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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因游客未购物辱骂游客”“游客不购物,导游就威胁”……这段时间,因“不合理低价游”而引发的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现象有所抬头。对此,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导游明明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职业,但近年来却频频出现在各种“情况通报”中:海南三亚一旅行团导游疑因游客未购物,在客车上拿起话筒大骂游客,称其“花一千多块钱占便宜”;在张家界,一导游因游客未购物辱骂游客……一些旅游城市因“恶导游”引发的负面舆情时有发生。
“恶导游”背后的症结是“饿导游”,即导游自身收入极不稳定。劳资关系不规范、薪酬体制缺少保障等使导游职责本末倒置。特别是一些“不合理低价游”中,同行间相互压价,你搞“零团费”,我来“超值送”,这些“低价游”中的导游成了“导购”,“回扣”也成了大多数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不合理低价游”之所以会成为打不死的“小强”,源头在于旅行社只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保证导游的报酬,不把旅游行业规范和文明旅游要求放在重要位置。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线路、旅游定价及利益分配的监管,梳理好旅行社、导游与购物点的关系,斩断“不合理低价游”的灰色链条,使旅行社合规经营、导游依规执业。
让“恶导游”在这个群体中绝迹,需要设身处地考虑这个群体的从业环境,保障导游的合法权益、完善激励机制、增进职业认同的“一揽子”方案,推动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与服务质量评价相衔接。
不久前,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拿出百万年薪招聘金牌导游,江苏扬州也推出“旅游春风”产才专项政策。这些都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只有导游觉得有奔头,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才会更好实现。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