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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半岛电视台3月28日报道,原题:美国称中国可能用TikTok开展监视活动,而美国正用谷歌监视世界在上周对TikTok首席执行官进行的“拷问”中,美国议员抨击中国可能利用这款广受欢迎的App监视美国人。但他们却未提及美国政府本身如何利用美国的科技公司监视其他所有人,而这些公司实际上控制着全球互联网。
美国议员们正权衡手中权力,以决定是否迫使像谷歌、Meta和苹果等企业为美国提供便利,以对海外的非美国公民开展不受限制的监视活动——《涉外情报监视法》702条款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对外国人的电邮、电话和其他在线通信进行未经授权的监视,为了给这个“夕阳”条款重新授权以防止失效,美国国会须在12月前进行投票。按照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可在一定程度上免遭未经授权的搜查,但美政府坚持认为这些权利不适用于海外的外国人,这令美国国家安全局、联邦调查局和中情局等机构几乎可以随意监听他们的通信。相关信息还有可能被移交给英澳等美国的盟友。
华盛顿享有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对运营着现代互联网的少数几家公司拥有管辖权,包括谷歌、Meta、亚马逊和微软等。对美国以外的数十亿互联网用户来说,这种缺乏隐私的状况凸显美国官员所称的TikTok对美国人构成的那种“威胁”。“这是个‘为你而非为我制定规则’的例子,”墨尔本科技研究员亚瑟·尔夫说,“千万不能将美国人对TikTok制造的喧嚣视为保护公民免遭监视和影响行动的强烈愿望,而更应将这看作(美政府)试图对社交媒体竖栅栏并巩固国家控制的企图。”
就在华盛顿将TikTok描述为“威胁”的日渐高涨的声浪中,非美国人的隐私权却鲜被提及。美国政府数据显示,2021年美国针对232432名“非美国人”开展监视行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估计,2011年以来美国政府每年收集超过10亿份通信记录。美国西东大学美国宪法和国家安全专家哈菲茨说,“美国近来大肆渲染对公民隐私或监视的担忧,未免有点讽刺意味。”况且TikTok收集的数据与其他平台几乎没什么不同。
丹麦哥本哈根信息技术大学助理教授韦德兰·瑟卡拉表示,打压TikTok之举似乎“更像是政治决策而非良好政策”。“如果(美国)政客和议员真有兴趣保护人们免受‘邪恶’或‘不法’科技公司的侵害,应该专注于规范整个科技和社交媒体行业,而非仅盯着一家公司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