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厦门警方在线微博通报“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据了解,近日,有网友称入住厦门思明区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疑似微型摄像头,并且正对着床。
经审查,刘某煌供认其为满足个人偷窥欲望,从网上购买微型摄像头,入住长青路某酒店房间时,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到房间筒灯内,用于偷拍他人隐私。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煌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同时敦促涉事酒店进行彻查整改。
其实,近几年来,酒店内发现摄像头偷拍行为也屡有发生,该行为似乎也成为行业内一种顽疾,目前已有不少酒店集团在该方面加强检查力度,以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记者 关子辰 吴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