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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讯 亲生父亲家暴孩子,被撤销了监护权,孩子母亲被指定为监护人。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拨通远在山东的小童母亲的电话进行回访,对面传来小童开心的回答:“检察官叔叔好,我已经上学了……”而孩子父亲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今年3月,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网络平台的报案信息:一名8岁儿童伤情严重,可能是被家暴所致。这名儿童就是小童,父母离异后,小童跟父亲陈某生活在兰州,母亲在山东。
“接到报案信息后,我们立即成立专案组,在迅速联系公安机关一同前往医院、案发现场等地调查取证的同时,联系城关区妇联、民政以及街道社区对受伤儿童进行紧急救助。”专案组组长、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涛介绍,面对调查,起初陈某否认对小童有家暴行为,邻居也表示没有听到家暴的声音。
“我们在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后,决定从小童陈述及伤情寻找突破口,同时启动社会支持体系力量,由专业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对小童开展心理疏导,并对小童伤情开展分析鉴定。”罗涛介绍,经过不懈努力,小童陈述了自己遭受家暴的经过,陈某也承认了自己的家暴行为。在证据取得突破后,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对陈某予以刑事立案。
鉴于陈某对小童实施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小童监护人,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的检察建议,并在征得小童及其亲属同意后,决定支持起诉。6月23日,法院判决撤销陈某对小童的监护权,同时指定其母亲黄某为监护人。今年9月,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