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校学生实习管理划“红线” 强制安排到指定单位实习叫停
北京商报| 2022-01-25 10:41:10

中介机构介入职业学校学生实赚取“人头费”,学生实要加班……针对职校学生实过程中出现的乱象,1月21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定》),为职校学生的实管理划出“红线”。和此前相比,《规定》重新界定了实分类,将“跟岗实”“顶岗实”统一为“岗位实”;并要求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工作。同时,针对学生在实时的加班、实报酬、考核标准等现实问题,《规定》也作出明确要求。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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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安排到指定单位实?叫停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规定》从实组织、实管理、实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要求,并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管理划出底线和红线,对实各方作出刚约束。

具体来看,《规定》要求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方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同时,实单位要合理确定岗位实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岗位实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此外,《规定》还要求在实过程中,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改革。

《规定》显示,符合条件的生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可作为职校学生的实单位。《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选择实单位的具体条件,要求实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审议并对外公开,实中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分类管控。

中介机构赚取“人头费”?追责

值得关注的是,在《规定》出台的同期,《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也同时发布。据《规定》要求,学生在参加岗位实前,职业学校、实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上述协议为基础签订实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

同时,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依法保障实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不得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娱乐场所实;且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工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也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介机构介入实赚取“人头费”,是产生强制实、付费实的重要源头,社会反映较为强烈。对此,《规定》明确,实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单位、学生三方签署,重申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工作。违反规定从事学生实中介活动或有偿代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学生实的加班和考勤,新修订的《规定》在原规定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实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学生在岗位实期间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技术技能指导等权利的要求。此外,《规定》还明确提出:“不得简单套用实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

报酬:不低于同岗工资标准的80%

除了对职校学生实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划出“红线”,《规定》还明确了实学生的权益保障细则。其中,在实报酬的发放上,《规定》提出,接收学生岗位实的实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报酬。

如果学生能在实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协议约定,以货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同时,职业学校和实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押金、培训费、实报酬提成、管理费、实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此外,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还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学生投保实责任保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改善现有职校学生的实乱象,除了出台新的管理规定外,还要解决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让职业教育真正进入市场,将学校的课程和企业的岗位要求形成好的衔接。”

储朝晖表示,现在很多职校学生进入到企业实,薪资待遇被压得很低,很多问题是累积而形成的。“出台规定只能解决一定范围内的问题,还需要配合体制优化来达到更好的效果。”(记者程铭劼赵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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