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融创中国对外发布公告称,该集团拟融资3.5亿美元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
根据公告,6月25日,融创中国作为借款人及融创中国若干附属公司作为附属公司担保人,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代理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内容有关最高额为3.5亿美元(或其等值)的融资。
融资期限为自融资协议日期起为期36个月,融资所得款项用于融创中国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
对于这笔融资,公告中也声明了相关条件。
根据融资协议,若融创中国董事会主席孙宏斌、其家族成员及家族信托以及其各自的相关人士不再合共实益持有(无论直接或通过任何人士间接)融创中国3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持有人不再共同控制融创中国;或孙宏斌不再为融创中国董事会主席,融资代理人将依照大多数贷款人的指示通过向融创中国发出事先通知,取消融资协议项下的融资并且宣布所有未偿还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到期及应付。(记者 卢扬 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