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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孙晓光)近年来,探险、露营等户外活动受到大众喜爱,冲锋夹克、速干衣等户外专用服饰及产品需求度暴涨,专营户外用品的销量大增。一些不法分子瞅准商机,为牟取非法利益,知假售假,以特价促销等噱头,在网店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户外用品……日前,经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21年10月,家住奉贤的张先生通过某网络店铺购买了“始祖鸟”特价促销的户外冲锋衣,收到货后发现做工粗糙,且无中文吊牌。后经过品牌方鉴定,张先生购买的服饰为假货,于是他立即报警。经过侦查,民警确定嫌疑人身份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江苏省某地抓获犯罪嫌疑人祁某。
到案后的祁某对于自己知假售假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2020年末,他见户外品牌相应商品销量火爆,心动不已,也想通过网店经营该类商品获利。但因正品售价高昂且手续繁杂,他便想走“捷径”。经过考察,他到某批发市场商铺大量采购假冒各类该品牌服饰,使用亲友的身份信息注册3家网络店铺,以特价清仓、反击折扣等吸引消费者购买。“POLO衫进价75元,售价90元左右,卫衣、冲锋衣、羽绒服等售价200-500元不等。”祁某说道。而同款polo衫的品牌专柜价格则在800元左右,外套标价2000元上下,羽绒服更是高达4000元以上。面对巨大的价格利润差,祁某毫不犹豫选择从某市场进货,微信拿货,并以网店出售,实现“薄利多销”。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祁某在未获得权利人的商标使用授权的情况下,明知其从江苏省某地采购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服饰,仍通过其名下网络店铺于以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祁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骑行、登山还是徒步,户外运动通常强度较高,环境复杂,专业的户外产品可以更好地应对变化,消费者在选购服饰装备时,注意通过正规渠道,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异常,则应保存证据,尽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