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推进我国市场监管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
《规划》提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运行更加规范、市场循环充分畅通、消费安全保障有力、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高等目标。明确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维护和完善国内统一市场,促进市场循环充分畅通;四是完善质量政策和技术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五是坚守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六是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要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能。优化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探索创新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促进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要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健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期研判制度,增强监管及时性和针对性。(班娟娟)